电讯局再次成功扫荡怀疑无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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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今晚(十月十三日)就民间电台涉嫌於柴湾一幢工业大厦无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再次成功采取扫荡行动。这是近两个月以来电讯局采取的第二次同类行动。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无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会对其他合法频谱使用者造成有害干扰。作为执法机关,电讯局绝不容忍此等违法活动,并坚决采取执法行动。」

  在今晚的扫荡行动中,电讯局共检获五件设备,其中一套未领有牌照的无线电发射机怀疑被民间电台用作广播。此外,有一名人士被带往警署协助进一步调查。这次行动是在警方协助下进行。

  发言人重申,任何人如没有适当牌照而操作或维持无线电发射设备,在《电讯条例》下属於刑事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发言人警告,根据《电讯条例》,任何人如参与使用未领有牌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广播,亦可能负上法律责任。任何人如知道正在操作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违反《电讯条例》,但却仍藉该无线电发射设备发送讯息,在《电讯条例》下同样属於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五万元。

  电讯局上次就民间电台涉嫌使用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采取的大规模行动,是於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进行。该案件仍在调查中。



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