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因涉及假身份证案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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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月十二日)称:「一名香港居民企图以伪造香港身份证经e-道出境,被入境处人员成功截获,并作出检控。」

  四十八岁的男被告黄谭宝,承认两项管有伪造身份证及两项管有虚假文书的控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十五个月。

  於本年十月七日,被告经罗湖管制站出境时,企图使用一张载有「王小凤」名字的伪造香港身份证办理出境手续,但事败,入境处人员於是将他拘捕。入境处人员其后在被告的行李中,搜出一张载有其名字的伪造香港身份证,但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日期却与事实不符;此外,两张分别载有「王小凤」及被告姓名的回乡咭亦同被搜出。

  被告承认他以人民币一千六百元购买该四张证件。化验结果证实该批证件皆为伪造。

  发言人称:「有关案件被成功揭发,足以证明智能身份证及e-道的保安严密。任何的伪造证件均不能经e-道办理过关手续。」

  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管有伪造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及监禁十年。

  此外,任何人士管有虚假文书亦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



2006年10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