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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逾期逗留人士涉及假身份证案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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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月五日)表示,一名内地逾期逗留人士因以伪造香港身份证在面店寻找工作,并持有另外八张伪造身份证被囚。

  女被告赵金尤,三十四岁,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违反逗留条件的控罪、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控罪及一项管有伪造八张身份证的控罪。

  赵金尤的首两项违反逗留条件的控罪分别被判监两个月及一个月,第三项控罪则被判监十五个月。第一项及第三项控罪的刑期同期执行,但与第二项控罪的刑期分期执行,即首三项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六个月。而第四项控罪的刑期为十八个,但其中八个月的刑期与首三项控罪分期执行,即合共被判入狱两年。

  案情透露,入境处调查人员於本年七月在筲箕湾进行一项反非法劳工行动时,发现被告在一间面店的厨房内工作。纪录显示赵金尤以访客身份进入香港,并於期限届满后在港逾期逗留。经调查后,她承认以一张伪造身份证在该面店见工。

  入境处调查人员其后在她住所进行搜查,虽未能搜获她在见工时使用的伪造身份证,却搜出另外八张伪造香港身份证。

  根据香港法例,违反逗留条件的旅客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任何人使用虚假文书也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管有伪造身份证亦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2006年10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