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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
生防护中心今日(九月二十五日)正调查两宗涉及10人的怀疑食物中毒个案,他们於尖沙咀一间酒店进食自助晚餐后不适。
首组受影响人士为2男1女,年龄介乎21至60岁,9月22日在该食肆进食晚餐,约11至17小时后,陆续出现肚痛、肚泻、作呕、呕吐及发烧的病征。三人到北区医院急症室求诊,毋需入院留医。
第二组为4男3女,年龄介乎10至74岁,同日在该食肆进食晚餐,约8至22小时后,出现类似病征。两人看私家医生,另外3人到公立医院急症室求诊。其中2人在明爱医院及1人在广华医院留医,现时情况稳定。
初步调查显示,事件可能是与细菌所引致的食物中毒有关。中心现正继续作进一步调查。
生防护中心提醒市民尤其是食物从业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
生,以预防由食物传染的疾病。
市民应采取以下的预防措施:
* 应该光顾持有食环署食肆牌照和信誉良好的食肆;
* 不应进食已经变色或变味的食物;
* 老年人、小孩及免疫力较弱人士,应尽量避免进食生吃或冷冻食物(如生蚝、刺身、寿司及沙律等),因为它们都是较高风险的食物;
* 拿取食物和进食前要先洗手;及
* 应使用食肆所提供的不同食具(如食物夹、碟等)来处理生和熟的食物,避免交叉污染。
业界亦应:
* 从信誉良好及认可食物供应商购买原料;
* 食物包括海产要彻底洗净和煮熟方可进食,尤其是甲壳及双壳类海产如虾、蟹、蚝及蚬等;
* 避免预备过量或过早配制食物;
* 生熟食物分开摆放及处理以减少交叉污染的机会;
* 冷冻食物应保持於摄氏4度或以下,热食的食物应放在加热器皿上并保持在摄氏60度或以上;
* 食物不应在室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及
* 遵守良好的个人及环境生。
完
2006年9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