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九龙总区打击小巴司机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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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西九龙总区今早(九月十五日)完成了一项总区内的执法行动,打击公共小巴上的违规行为。
为了提醒小巴司机和乘客乘车时做好安全措施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警方自昨日(九月十四日)起展开一项为期两日的总区交通日特别行动,针对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和乘客。
来自西九龙总区交通部、尖沙咀、旺角、九龙城及深水分区交通组的警务人员在西九龙总区内加强执行有关交通条例并采取执法行动。
该项行动由昨日上午八时起开始至今日上午四时结束。行动中,警方共发出九个口头警告及五十一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及乘客。
警方临时统计数字显示,今年首八个月西九龙总区发生共二百九十二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一百一十一人伤亡。
警方强调,佩戴安全带是小巴乘客的责任,安全带能保障乘客安全地稳固在座位上。任何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至於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同样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一向致力减低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数字,并会继续主动从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本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完
2006年9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