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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下由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下列人士出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执行董事:
何贤通先生-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
雷祺光先生-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及
施卫民先生-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
上述委任为期三年,何先生和雷先生的任期由下星期一(八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止;而施先生的任期则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止。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公布上述委任时表示,证监会三位新执行董事是透过公开招聘甄选的,他们在证券及期货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
何贤通先生在证监会工作逾12年,现任企业融资部高级总监,在企业融资方面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和知识。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包括监察收购和合并活动、企业建议及信息披露、以及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事宜和证券上市(包括双重存档的职能)。
雷祺光先生同样是证监会的资深行政人员,在证监会工作逾14年。雷先生现任证监会市场监察部高级总监,在监管证券及期货市场方面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市场监察部,包括监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其辖下的结算所,以及负责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策略性规划和发展事宜。
施卫民先生现任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事务监察委员会(澳洲证监会)副执行董事(执行)(Deputy Executive Director (Enforcement)),他在监管调查和执法方面拥有19年工作经验。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法规执行部,监察证券及期货市场的不适当行为、就法定罪行及违反证监会有关法例的事宜作出调查,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对持牌人采取纪律处分和提出检控。
证监会三位新执行董事各自是由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先生担任主席的有关遴选委员会在全球搜罗人才后选出。
这些遴选委员会曾作出全球公开招聘活动,藉以物色适当人选及向财政司司长推荐委任为证监会新执行董事。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张建东议员、廖约克博士、郑维志先生、郭庆伟先生、梁家齐先生、彭醒棠先生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郭谭佩仪女士。
此外,财政司司长同时委任雷祺光先生为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就关於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活动的风险管理事宜制订政策。上述委任由下星期一(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止。
完
2006年8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