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生命、爱捐血、爱回来」二○○六年捐血广告首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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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没有代用品,全赖市民志愿及无偿捐赠,才有血液给病人救治之用。现时全港每年平均约需200,000人次捐血,但随人口增长及老化,血液需求将越趋殷切。要确保血液供应,我们需要市民定期捐血,故此本年度的捐血宣传口号定为「爱生命、爱捐血、爱回来」。
承蒙青年偶像方力申及邓丽欣义务演出,以此主题制作之公益广告,已定於下星期一(八月十四日)在全港电视及电台首播。输血服务中心期望市民,特别是年青人,齐以行动响应,定期捐血,惠泽病人。市民亦可於输血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a.org.hk/rcbts)中「宣传资讯」的主页浏览新宣传短片。
年龄届乎16至65岁,体重超过41公斤(约90磅)及身体健康之市民欢迎加入捐血行列。年龄届乎16至17岁之青少年,在首次捐血征得家长同意后,可每隔6个月捐血一次。年满18岁或以上之男士每隔3个月可捐血一次,而女士则每隔4个月。
为鼓励定期捐血,中心已推出定期捐血嘉许计划,市民如於每年四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捐血达以下指定次数便可获赠定期捐血纪念章:
16至17岁青少年: 两次
18岁以上之女士: 两次或以上
18岁以上之男士: 三次或以上
爱生命、爱捐血、爱回来!中心呼吁市民坐言起行,定期捐血,协助维持本港血液供应充足及稳定。有关捐血查询,可致电2710 1234或到中心网页(http://www.ha.org.hk/rcbts)浏览。
完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