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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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教授今日(八月十日)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行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各位,今日策略发展委员会行政委员会讨论全方位的均衡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委员便围绕着不同的课题来发表意见。总体来说,从一个整体概念来说,委员同意,香港未来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寻求均衡及可持续发展。当然有不同人对什么是均衡发展、什么是可持续发展,的确是有不同意见。不过,综合来说,大家认同,所谓均衡发展,其实是要社会、经济和环境这三方面要有均衡发展。具体方面,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见。可持续发展,我刚才所听到的,是比较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谈及经济发展时如何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的问题,即是怎样达致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另外,有部份委员关注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的步伐,即是说怎样确保香港可以持续不继地发展经济,而不会出现经济倒退的问题。这个大前题是香港作为长远发展的路向,应该着重均衡及可持续的发展,这方面是有共识的,并不能只集中讲发展经济而不讲其他,即不讲社会发展、不讲环境方面的保护。

  第二个比较明显的观点是认为,处理我们的长远的均衡及可持续发展时,不能只局限於香港这个本身角度去看问题。很多这些涉及均衡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单纯来源於香港,亦不是单靠香港自己可以解决得到。空气质素固然是很明显的例子,即是我们空气污染的问题不是只是来自於香港、亦不是单靠香港本身的努力,便可以改变这个状况。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我们要持续发展又好、均衡发展又好,都要除香港外,同时看内地的发展,及看世界的发展。这个变成是要解决我们的问题,要推动这些长远的发展,特别要注重香港与内地的合作及配合的问题。这是在第二方面的共识。

  第三方面的共识是,认为要均衡及可持续发展,不单纯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发挥一个领导作用,但不是由她(政府)来包办、代替,由她来解决所有问题,政府同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工商界、民间组织,以至家庭及个人,都要承担责任。这方面,政府是要起一个牵头作用,令到社会各方面能够和政府一起合作,去推动均衡及可持续发展。委员说得比较具体的而又比较多集中讨论的是一个切合均衡发展,特别是突显一个社会及经济发展均衡的问题。委员尤其集中讨论贫富悬殊的问题,这个问题亦是香港人比较关注的问题。根据我们自己研究,贫富悬殊问题是香港人认为当前社会又好、政府又好,所面对的迫切问题。因为这影响到社会隐定、影响到能否推动和谐社会,甚至影响到投资环境是否良好的问题。在这方面来说,大家就知道什么问题是很不容易处理的。因为这是全球化下,所有先进社会所面对的问题,至今困扰着所有先进社会,未有一个社会敢说自己处理好这个问题。香港在这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有一个独特性,是我们的社会的人口质素,相对於很多先进社会来说是偏低,特别是反映在教育水平的问题上,有不少香港人的教育水平是相当低,而年纪又偏高,造成了要彻底解决贫富悬殊问题是根本没有可能的事情。从这个角度看,应怎样处理好?基本上,整体思路是不能特别针对「富人」部份,即处理贫富悬殊的问题并不是去牵动阶级矛盾,展开阶级斗争,以富人作为斗争对象。思路应该是如何扶持贫困者,令到他们可以有发展的机会,为社会制造更多富人。但又如何去做呢?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加强教育投资,引发更多所谓社会向上流动的机会,而在教育投资当中,尤其是要?重幼儿教育的部分。有人提出的是,很多贫困子弟若在幼儿时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特别是语文教育,他将来要有效与其他人竞争,就会相当之困难。因此特别提出三岁至六岁的教育,特别是语文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在这方面可不可以做一些事情。因此,要处理我们的贫富悬殊问题,一个重要的课题是教育,特别是教育我们的下一代,而下一代之中特别是针对幼儿。令到穷人的下一代有机会翻身,才是较为治本之道。如果整个社会的教育水平不断提升,那么贫富悬殊的问题就会得到纾缓,但并非得以完全解决。另一个关乎到贫富悬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就是针对特别贫困的社区,通过硬件和软件的提高,硬件当然是指社区设施,软件就是各种各样的福利支援和人力上的支援,以及推动社区内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特别针对较贫困的社区,例如元朗、天水围、观塘、黄大仙、东涌、深水?等地区。因为在这些地区居住的贫困人士加起来应该是占香港贫困人士之大多数,可否特别针对以地区为主的处理办法来纾缓一下贫穷的问题。说到底,大家认同一点是,要比较好处理贫富悬殊问题,始终是从家长入手,制造更多教育机会,令到有更多人能有效地参与竞争;同时通过推动香港整体经济发展,来引发更多的发展机会给我们的下一代,令到贫富悬殊问题得以纾缓,令到更多人可以加入富人的行列。这个是一部分人的看法。

  另一个涉及到的是环境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已讨论过许多次,我在此不再重复一些已经说过的意见。其中一点是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有什么主要思考路向呢?第一个当然是加强和内地的合作,通过各样的安排来改善我们的环境,特别是空气质素。第二个有人提出的是「环境保护 人人有责」。即是说不论是政府或商业机构以至家庭及个人都要承担责任。即有人提到,现在有太多的批评集中在工商界身上,包括中小企,要求他们尽更多的企业责任,及在这方面付出更多。会上有部分委员觉得这样的看法过於偏颇,要强调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人应有的责任。如每个人都愿意减少一点方便,或愿意付出少少代价,来配合保护环境,则这种情况才会有所改善,及符合到「均衡参与 保护环境」这个概念。既然有此看法,则自然有人提到,要加强环境方面的公民教育,即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环境保护的概念是通过公民教育来推广,达到人人有责的地步。当然,有些人提出比较具体的建议,就是提供税务优惠来推动环保建设,例如用较环保的车辆是否可以有些税务优惠呢,诸如此类。有些则提出要在城市规划和建筑物条例方面入手,来规范城市建设和发展商的行为,来达致环境保护的效果。

  不过总体来说,即使政府有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但政府不能够采取一种类似计划经济的模式来推动;一定要尊重市场力量,引发个人的动机来推动环境保护的工作,不能造成一种政府过份规划而造成政府主导大局而产生不良效果。在这方面的想法是,一方面政府要与社会各界多方面合作;另一方面,政府的介入应该仍然要尊重市场和个人动机为原则才进行。



2006年8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