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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八十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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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增补《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58A条(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的材料用作证据)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二读新订的第58A条。

  我们以往在法案委员会曾解释,条例草案并不凌驾法律专业保密权。因此,在获授权进行的秘密行动中取得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会继续受保密权保障。为免生疑问,当局建议增订条文,明文规定尽管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是依据订明授权被取得,该等资料继续享有保密权。

  主席女士,我希望委员通过这项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