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八十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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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60、62及63条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我动议修正案,以修正第60、62及63条,修正案的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当局对第60条的修正案,是草拟上的技术修订。至於对第62和63条的修正案,则是回应法案委员会的要求,把原来有关附属条例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改为先由立法会审议才订立的程序。
主席女士,我希望委员通过这项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