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六十九)(只有中文)
******************************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回应涂谨申议员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48条的修正案(专员的其他报告)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当局反对涂谨申议员就第48条所提出的修正案。
涂议员就此条提出的修正案,与他刚才提出第47(5A)条是基於相同概念的,我在较早时所解释的当局的立场亦在这个修正案适用,因此反对有关的修正案。
完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