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六十八)(只有中文)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回应涂谨申议员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47(5A)条的修正案(有关扩大专员向立法会所提交的报告的范围)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政府反对涂谨申议员就第47(5A)条所提出的修正案,以扩大专员向立法会所提交的报告的范围。

  正如我在介绍当局第47条的修正案时指出,我们已对有关专员的报告所涵盖的事情,作出多项修正,以回应议员的建议。而我们会进一步订明若行政长官为免对防止或侦测罪行或保障公共安全造成损害,而从周年报告中剔除任何事宜,而当有关剔除事宜是在没有专员的同意下作出时,则报告的文本中亦应述明此事。因此,有关提交报告的安排,已尽量清楚透明。

  然而,我希望各位可以理解,由於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行动所涉及的个案的机密性质,专员所作出的报告或部门首长回应专员建议的报告当中,很可能会有很多涉及公众利益而不适宜公开的资料。当局就这类机密资料的一贯政策,是只会将这类资料向有需要知道的人士披露。我们认为,应该贯彻这个政策,因此反对涂议员的修正案。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