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五十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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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保安局局长缺席期间)今午(八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回应涂谨申议员及吴霭仪议员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33条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政府是反对涂谨申议员和吴霭仪议员就第33条所提出的修正案。

  吴议员和涂议员就第33条的修订,与他们就订明授权的相应条文相似,包括要求风险评估和审问举报人,当局亦基於较早前所提及的同样理由,反对有关的修订。

  主席女士,我在此呼吁各位委员反对涂议员和吴议员对草案第33条的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