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二十五)(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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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回应何俊仁议员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6(1)条的修正案(小组法官的数目)的发言全文:

主席:

  当局反对何议员的修正案,将小组法官增加至不少於10名原讼法庭的法官。

  条例草案列明可委任三至六名小组法官。这已经充分考虑到有关的工作量、让法官累积经验、和司法机关安排工作上的需要。为了避免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况,司法机关不会安排小组法官在任期期间聆讯刑事案件等事宜。目前,原讼法庭有27名法官,如果小组法官的数目再提高到10个或以上,将会造成很大的司法人手调配问题,需要额外的资源。

  主席女士,我在此呼吁各位委员反对何议员对草案第6(1)条的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