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十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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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2条第(1)款的修正案(第1类及第2类监察的定义)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第2类监察」的定义,有关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主席女士,我在此呼吁各位委员通过当局这项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