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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七月二十七日)通过,逐步腾出过剩的「长者住屋」单位来改建为一般租住公屋单位或作其他用途,以解决「长者住屋」单位空置问题。
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蔡涯棉说∶「有计划地把未尽其用的『长者住屋』改建,可更充分地运用宝贵的住屋资源,令更多公屋申请人和居民受惠。」
「长者住屋」属院舍式公屋,设有二十四小时舍监服务,住户须共用厕所和厨房设施。由於轮候册申请人偏好独立设施单位,而小单位的供应近年增加,因此拒绝入住「长者住屋」的比率持续偏高。纵然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这类单位亦未能获圆满处置。另一方面,由於「长者住屋」单位继续有退租个案,空置单位数目将会继续上升。
房委会早於二○○○年十一月决定停止再兴建「长者住屋」,但是「长者住屋」的整体空置率多年来持续高企达15%。
蔡涯棉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制订策略计划,逐步把过剩的『长者住屋』单位转型,但同时仍须保留足够单位,确保可应付对这类院舍式公屋的需求。」
在物色适合「长者住屋」以改作其他更全面的用途时,署方先考虑∶
─ 空置率偏高的「长者住屋」。初步考虑改建空置率逾30%的一型设计,以及空置率逾50%的二型/三型设计;
─ 毗邻大厦设有另一「长者住屋」的一型设计,以降低同一屋内「长者住屋」的整体空置率;
─ 「长者住屋」的设计,因为把一型设计还原为一般公屋单位较为容易;以及
─ 居民的年龄;计划把逾半数居民达七十岁或以上的「长者住屋」改建,令更多有意入住独立设施的公屋单位的长者尽早达成心愿。
蔡涯棉说∶「为了鼓励『长者住屋』居民自愿搬迁往其他公屋,房屋署会向纳入逐步转型计划的『长者住屋』居民发放住户搬迁津贴,只要资源许可,受影响居民会获安排入住所选地点的居所。」
他强调,在制订和推行计划的过程中,署方会采取谨慎、方便住户和以顾客为本的方针。署方会进行调查,了解长者住户的特别需要和意愿,以便与社会福利署和其他长者服务机构协调及保持密切联系,合力为受影响的「长者住屋」居民提供最佳服务。
蔡涯棉补充说:「房委会未来将会继续配合长者的需要,提供合适的房屋。未来数年的公屋供应预测显示,应有足够一人独立公屋单位可予配合。」
完
2006年7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