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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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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就策略发展委员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文件「行政长官普选的可能模式」,在政府总部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务局局长:大家应该看过我们今日向策略发展委员会发出的文件,趁今日下午向大家解释一下。

  今日发出的文件是为策略发展委员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而准备的。在前一个阶段,在过去半年的讨论,我们已经就普选的原则和整体的概念,作出颇详尽的探讨。整体而言,委员认同四方面的原则:第一,是落实普选时,我们需要按照国家对香港的长远方针政策来处理;第二,政制发展需要符合四方面的规定──(1) 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2) 有利资本主义的发展,(3) 符合循序渐进,(4) 适合香港的实际情况,这几方面的原则。

  我们也讨论过整体上委员认同行政主导的原则,在处理普选模式的时候也是要符合、兼顾到的。关於什么是普选呢?就是普及和平等的选举。这是第四方面的原则,我们各个委员在前一阶段也都讨论过。所以我们今日发出的文件是将普选的讨论带到一个新的阶段,就是开始实讨论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的模式。

  就此过去一段日子,我们收到很多意见,牵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提名委员会的组成;第二方面是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第三方面是经提名之后,如何落实以普选的方法选出行政长官。讨论普选行政长官之后,我们接会在策发会讨论落实普选立法会的模式。

  所以今后半年,有两方面的问题是重要的,第一方面牵涉怎样组成提名委员会去提出普选行政长官的候选人;第二方面是迈向普选立法会的过程当中,我们怎样处理现有功能界别议席。

  在未来一段日子,我们欢迎不同政党、政团,不同组织和个别人士提出具体的方案,处理我们刚才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而我们很希望不同界别、不同党派的人士,大家都能存一个求同存异的态度来探讨,在香港如何能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和普选立法会的模式。我们的目标是二○○七年初,就策发会的讨论做一个总结,发表一份报告向中央反映我们的结论。我们相信这个报告会对今后在香港,在○七年至一二年期间再次推动政制发展是有帮助的。

(待续)



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