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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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陈爵发: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刊登於政府宪报,有关谢伟俊先生的第4347号公告现予撤销。就谢先生对上述公告内关於律师纪律审裁组的命令提出的上诉,上诉法庭尚未作出裁决。有关命令暂缓执行,以待上诉法庭就该上诉作出裁决。



2006年7月1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