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东铁事故通报事宜专责小组报告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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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讨东铁事故通报事宜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今天(七月十二日)向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提交报告,并同时将报告公开。报告可於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网页www.etwb.gov.hk下载。

  专责小组检讨了九广铁路公司(九铁公司)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向政府通报东铁全部列车车底组件出现承托问题前,所采取的程序及过程,总结认为事件周边存在相当特殊的情况,中间出现一连串相互关连影响的因素,导致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前九铁公司与政府沟通不足。

  关於这沟通不足的问题,专责小组认为在事故发生期间,身在其位而有责任者,包括署理行政总裁、运输高级总监、安全及品管经理、署理安全及品管经理应汲取教训。不过,专责小组认为九铁公司没有任何一名员工需要独力承担此责任。

  专责小组表示对身为公营机构的九铁公司寄望甚殷。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生的压缩器事故是相当罕见的,其间该公司亦已主动进行多项检查,并且实行预防措施。

  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以来,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一直鼓励九铁公司主动共享资讯,该公司既已同意尽力而为,就应更加敏锐、更加警觉整个过程中,需要有更多沟通。即使九铁公司认为问题只是看似关乎公众安全而不属於实际的公众安全问题,亦应传达有关资料。

  专责小组又指出,若九铁公司有迅速知会铁路视察组,该组便可尽早执行职务,迅速评估受影响的列车继续行走会否影响公众安全。

  专责小组认为,即使九铁公司对铁路运作作出最高的安全保证,除非经独立的监察机关(即铁路视察组)另行评估,否则市民亦不会接受。若九铁公司不与政府共享有关资讯,政府便无从发挥其角色。

  铁路视察组身为铁路的规管当局,负责确保铁路运作安全;专责小组对铁路视察组同样寄以厚望。若铁路视察组能表现得更积极主动,双方之间双向沟通的结果定会截然不同。

  在进行检讨期间,专责小组集中研究了两个课题:在事故发生期间,九铁公司有否延误通知/通报,以及九铁公司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是否足够。

  对於第一个课题,政府认为九铁公司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通报发现裂纹一事有延误,但九铁公司则不认同这观点。

  专责小组认为,双方的意见分歧主要有三个原因,分别是双方对《九铁规例》第3及第4(3)(b)条所载的通知规定的诠释不同;对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九铁公司与铁路视察组代表电话讨论结束时所作结论,双方忆述的内容有出入;以及对於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信件第6段所载须予通报「引起公众及传媒关注」的事宜,双方的诠释不同。

  而就第二个课题关於双方在事故发生期间的沟通是否足够,专责小组研究了通知/通报的责任后,随之探讨九铁公司与政府的沟通如何受到规范化的具体安排制肘。专责小组指出四个制肘双方沟通的元素:政府与九铁公司为进行事故调查而协定的现行守则;安全及品管经理上报的制度;与铁路视察组的联络接触;以及九铁公司的文化。

  尤其是针对以上第一点,专责小组认为有需要改善现时政府与九铁公司协定的调查事故守则。九铁公司全面调查一宗罕见的事故,调查可能需时甚久方能完成,但政府却未能参与其中,这一点令专责小组关注。

  至於第二点,专责小组认为九铁公司可加强安全及品管部的角色及职能,特别是赋予该部较大自主权,独立於运作部门;要就安全及品管的事务作出判断时,安全及品管经理可以向行政总裁提出本身的见解。例如,安全及品管经理可以直接上报行政总裁。

  根据专责小组的观察和检讨结果,他们向政府提出一系列的建议,有关建议列於附件。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三日委任了检讨东铁事故通报事宜的四人专责小组,以检讨东铁事故的通报。

  专责小组主席为许浩明先生,许先生在担任公职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其余三位成员是具丰富管理经验的高层行政人员许汉忠、九广铁路公司管理局成员罗荣生律师和工程师兼董事总经理潘乐陶。专责小组在进行检讨期间,与九铁公司、铁路视察组、九铁独立专家小组及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共二十名代表有多次会面。

附件

建议摘要

通知

1.委聘的大律师对於诠释《九铁规例》有关通知的规定,意见分歧。现建议政府考虑采用另一个方式,无需修订《九铁规例》涉及通知的条文,另行与九铁公司协定一份清单,尽量详细胪列须予通知的事故,要求该公司根据清单尽量作出通报。

通报

2.九铁公司应与政府跟进并继续协商,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信中第6段所指“引起公众及传媒关注”的事件,开列具体事例的清单。

3.九铁公司与政府应检讨各项有关通报、通知的规定,以及查核和监察有否遵办规定的各项事宜,一次过澄清,更新内容,然后加以整合简化。

4.九铁公司与政府应检讨各类通知/通报事故标准表格,研究表格是否能向政府扼要指出问题所在。

铁路视察组与九铁公司之间的联络接触

5.日后铁路视察组发出口头指示后,应立即作书面记录,以免双方对电话会议的讨论内容有任何误解。

6.铁路视察组与九铁公司之间的联络接触,应该更加主动。

7.双方除应增加开会次数外,更需加强双向沟通。

8.铁路视察组代政府规管九铁公司,需在控制与自主之间不断求取平衡。政府应不时审视铁路视察组的角色以及铁路视察组与铁路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以取得适当的平衡。

进行调查

9.日后若发生较为复杂或严重的事故时,有关方面应提高意识及灵活性,委聘独立人士与九铁公司合作或领导独立的事故调查小组工作,独立人士可包括铁路视察组及其他专家和专业人士。

10.相对轻微的事故则应继续由九铁公司调查处理,然后由铁路视察组独立评估。而调查程序应建立完善的制度。例如,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九铁公司应定期向铁路视察组提交工作进度表,直至最终报告完成为止。

九铁公司的内部沟通

11.九铁公司可加强安全及品管部的角色及职能,特别是赋予该部较大自主权,独立於运作部门;要就安全及品管的事务作出判断时,安全及品管经理可以向行政总裁提出本身的见解。例如,安全及品管经理可以直接上报行政总裁。

九铁公司的文化

12.九铁公司回应不断转变的需求和情况时,应更加敏锐。九铁公司应从这次检讨中汲取教训,更积极主动及更迅速地提高透明度,以回应铁路视察组及公众的要求。九铁公司上下员工都应详细研究如何管理改革,并为此建立巩固的基础。

13.九铁公司管理局主席及行政总裁这两名领导者是推动改革的关键所在。

14.九铁公司管理局高层应联手研究公众安全和沟通这两个相关的课题,努力提高市民对九铁公司的信心,并制订更完善的沟通策略。

15.九铁公司应为员工订定并说明改革的愿景,清楚指出在积极主动提高透明度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改革。

16.九铁公司应研究如何以最佳的方法在第二层高级总监的支持下推动上述的改革。高层人员应通力合作,发挥导引团队的作用,持续推动改革。

17.九铁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训练发展,协助员工迎向改革。

18.九铁公司应创造并培养改革推动者,为落实改革作出贡献。

19.九铁公司与外间沟通时,不应只限於铁路意外、服务延误或铁路事故的消息,正面的讯息亦必须有效地定期发放。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