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乡郊地区的流浪牛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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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邝志坚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在乡郊地区分别有多少头野生或遭遗弃的牛只,请按它们的品种和分布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 除了捕杀之外,当局有没有保育这些牛只和分隔人牛的措施,使人牛能和谐共处;如果有,措施的详情;如果没有,会否制订有关措施;及

(三) 现时有多少间机构或个人收留及照料这些牛只;过去三年,当局向他们提供了什么协助,以及接获他们提出短期租用政府土地作收留及照料这些牛只之用的申请宗数;每宗申请所涉及的地段的地点和面积及申请结果;相关政府部门有没有觅地保育和照料这些牛只?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据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估计,二○○五年於乡郊地区无人饲养的流浪牛只共约有一千一百头左右,其分布载列於附表。

(二) 由於流浪牛只没有保育价值,所以在保育政策下,政府不会分拨资源饲养有关牛只。此外,政府亦透过捕捉行动等方法控制牛只数目,减低流浪牛只对公众人士造成的滋扰。

(三) 现时只有一家志愿机构饲养了一批六十多头的牛只。

  虽然流浪牛只没有保育价值,但如本地志愿机构有充足地方,政府亦不反对志愿机构自行收留及照料本地牛只。

  若有关团体打算租用他们认为合适的空置政府土地作收留及照料无人饲养牛只用途,他们可向有关的分区地政处提交申请,地政署会根据现行的批地政策及手续处理该申请。

  地政总署自二○○一年起曾先后处理两个有关团体租用政府土地作上述用途的申请,当中涉及多幅位於新界及大屿山的政府土地。惟最终由於各种理由,包括,环境徖生、污染、社区人士意见、部门认为不适合或申请人自行撤回有关申请等,而未能批出上述政府土地。现时,有团体拟在另一幅位於元朗南生围,面积约为34,0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作上述用途,并正处理规划方面的事宜。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