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信誉农场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由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与蔬菜统营处(菜统处)合作推行的信誉农场计划,以及菜统处向蔬菜批发商抽取佣金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申请成为信誉农场所须符合的条件;

(二)信誉农场出产的蔬果是否必须由菜统处经销;若然,原因为何;

(三)会否容许港人投资开设的本地及国内农场申请加入该计划,而该等农场出产的蔬菜无须由菜统处经销;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过去三年,菜统处每年就使用其设施及服务向蔬菜批发商抽取的佣金总额?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要加入信誉农场计划,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或广东省境内经营菜场;

(2) 所出产的蔬菜须经菜统处批销,供香港市民食用;及

(3) 须遵从渔农自然护理署的技术指导,按照有关良好耕作的原则生产蔬菜。

(二)信誉农场计划是通过菜统处推行的农业发展项目。在计划下,渔护署向有关农场提供技术指导,而有关蔬菜於收割前须通过菜统处的农药残余检测,确认符合标准。在批销蔬菜至菜统处特别认可的信誉零售商(包括街蒥菜档及超级市场)前,菜统处会再一次抽查有关信誉蔬菜,以检定所含的农药残余符合安全食用。故此,在现行计划的监察机制下,所有参加计划的农场必须经菜统处批销蔬菜。

(三)菜统处透过在长沙湾的蔬菜批发市场,为农户提供一个公平和有效率的交易场地及卖菜所需的运销服务,如运输、菜箩、银货交收及追讨坏账等。菜统处又为农户提供农药残留检定,以确保经市场运销的蔬菜符合安全标准,提升客户对经由菜统处批销蔬菜的信心。在信誉农场计划的监察机制下,信誉蔬菜须经菜统处作农药残留抽验和在该处认可的信誉零售商出售。期间的检查及测检费用全由菜统处透过收取售菜佣金支付,为使用该处服务的农户提供质量保证。故此,菜统处未能容许不欲经该处批销的农场加入信誉农场计划。

(四)菜统处是一个自负盈亏的法定非牟利机构,透过收取售菜佣金为农户提供各项销售服务,并把历年所累积的盈余成立农业发展基金、奖学金及贷款基金,回馈本地农业,资助农业研究及发展计划、协助推行农地复耕、改善农田基础建设、为农户提供营运及农场基建资金、资助农业培训课程和鼓励农民子弟进修就学等。售菜佣金是按卖方选择使用的服务收取,由百分之六至最高的百分之十不等。菜统处就佣金方面在过去三年自卖方所收取每年总金额如下:

财政年度       佣金收益
2003/2004      $51,200,000
2004/2005      $52,000,000
2005/2006      $53,000,000

  以上的佣金收益,通常刚好维持菜统处的日常营运开支,包括提供运输、交收等服务及检定农药残留。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