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谈外来投资和电讯盈科(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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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七月十一日)出席一个为新近来港的投资者而设的酒会后,回答新闻界提问的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记者:刚公布第一季的外来直接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了,你有何分析?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这是一宗好事,刚才我们亦听到投资推广署署长卢维思说,香港仍然是一个非常具竞争力、吸引力的地方,不断有新投资和新公司来港成立办事处,利用香港作为跳板,拓展内地市场,这方面香港仍然维持非常好的优势。

记者:有关电盈收购的事,坊间有很多揣测有关收购的资本...政府会否主动介入调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有关电讯盈科一位股东的股份转让,我们不会就股份转让的事作任何评论。但我们昨晚已第一时间,透过电讯管理局及工商及科技局发表声明。我们的立场是十分清晰的,政府作为一个监管者,有责任确保电讯及广播蒥场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亦有责任确保消费者的利益绝对不受影响,这包括在电讯方面,电讯服务须继续维持稳定、良好和高效率。所以,昨晚我们发表声明后,我相信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电讯管理局及广播事务管理局,有需要时会作出跟进工作,例如详细了解这次交易的详情,有需要时会根据《电讯条例》处理。最基本的原则是我们会根据现行的法例处理,若涉及电视方面会是《广播条例》,电讯方面则是《电讯条例》,百分之一百依法处理这事。但若市场上有任何涉及商业活动,例如涉及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问题,会由另一些监管机构,例如证监处或有关上市公司的条例规管。我纯粹从广播和电讯监管的角色处理这次事件,并不会谈论任何其他市场上的商业行为。
 
记者:这次问题主要是涉及有外资欲购买香港的电讯业务,未来会否考虑立法,禁止外资全资或入股拥有香港的电讯公司?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我刚才已提到,我们会根据现有的法例处理。现行《广播条例》的部分条款是有关当控制权或股权有变动时,若涉及非本地居民,是需要得到批准,这是现行《广播条例》的要求,以往亦处理过多宗个案。至於现行的《电讯条例》,有关的监管基本上是建基於确保电讯服务的维持稳定、安全、有效率,以配合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物流中心,并配合将来香港在资讯科技及其他高科技领域的发展。现时的《电讯条例》完全没有任何国籍的规管,我希望大家对这方面能充分了解。我再补充一句,我们在世界贸易组织,或以往所称的「关贸」组织在有关开放服务业的谈判时,我们也作出了承诺,基本在电讯市场中不会有任何国籍限制。

  我们认为香港的电讯市场应该维持开放,这对香港的电讯发展非常重要。有关现时的规管,我希望大家明白两点。第一,电讯设施的提供及服务必须稳定、安全、有效率及世界一流;第二,电讯市场必须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这两点始终是我们电讯监管政策的中心。



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