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关注团体定期会面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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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委员由下月开始,将会每一季与关注团体会面,听取他们对公共房屋议题的意见。

  房委会发言人今天(七月十一日)表示:「除了加强沟通,房委会委员亦可藉此机会,向关注团体阐释房委会的有关政策。」

  有意约晤房委会委员会的关注团体,须於已编定的会议举行前最少21个工作天,以传真(2761 0019)或邮递方式,致函「会议事务组」,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房屋委员会总部2座10楼,知会房委会秘书处预约安排。

  如欲了解详情及会期,请浏览房委会/房屋署网页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