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管理局局长就电讯盈科股权转让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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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新闻界查询有关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电盈)股权转让的问题,电讯管理局局长今日(七月十日)发表以下声明:

  「电讯管理局局长会密切留意事态的发展,并会向香港电话有限公司(香港电话)求证有关的详情,以确定香港电话作为固定传送者牌照持牌人,会否出现任何根据《电讯条例》第7P条所定义的转变。电讯管理局局长会按照《电讯条例》第7P条考虑该个案,该规例旨在保障电讯蒥场的竞争。」

  「根据香港电话持有的固定传送者牌照,香港电话须以令电讯管理局局长满意的方式经营、维持及提供良好、有效及持续的服务。电讯管理局会与香港电话保持联络,确保对蒥民的服务不受影响。」



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