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就电讯盈科股权转让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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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新闻界查询有关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电盈)股权转让的问题,工商及科技局发言人今日(七月十日)表示:

  「电盈的两间附属公司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和Starbucks (HK) Limited,分别持有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和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根据牌照条款规定,两间持牌机构的股权表决控制权在法定和实际利益方面有任何变更时,须获广播事务管理局的批准。」

  此外,根据《广播条例》,若有关变更最终导致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由「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行使控制,则须获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

  根据《广播条例》,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包括广播服务持牌人(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持牌人除外)、广告宣传代理商、报刊东主,以及对上述人士行使控制的人和相联者。」



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