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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七月至九月季度差饷及/或地租须於本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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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七月至九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并须於本月底(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缴交。

  缴纳人可利用银行自动转帐、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易缴站或互联网缴交差饷及地租,或将支票或本票邮寄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邮政信箱28000号库务署署长收,或前往邮政局(流动邮政局除外)缴交。查询各区邮政局地址及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网页www.hongkongpost.com

  如果仍未收到通知书,市民可致电2152 2152或传真2152 0113查询。缴纳人亦可亲临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查询。

  市民亦可携同以往任何一季的通知书,前往下列任何一间邮政局补领通知书补发本,以便缴交款项:

(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2号邮政总局;

(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楼告士打道邮政局;

(三)九龙油麻地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地下九龙中央邮政局;

(四)九龙尖沙咀中间道10号国际电信大厦地下及1楼尖沙咀邮政局。

  迟交的款额会被加征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六个月仍未缴交,尚未偿还的款额(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将再被加征百分之十的附加费。



2006年7月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