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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集团成员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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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年龄介乎二十六至三十四岁男子,今日(六月二十九)於区域法院被判六项盗窃及两项处理赃物罪名成立,分别入狱十至三十四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人为一盗窃集团成员,活跃於九龙及新界,专门盗窃百货公司及电脑公司贵重货品。

西九龙刑事侦缉人员於去年十二月展开针对盗窃集团的特别行动,经过三个月的调查,於今年二月十七日采取行动,拘捕七男一女,年龄介乎二十六至五十四岁,起回大量赃物包括女装手袋、数码相机、扬声器,手表及电脑硬件,价值超过二十二万。

其中五名被补人士其后被落案控告盗窃及处理赃物等罪名,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及监禁。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九号



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