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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地区青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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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了给青年提供一个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青年事务委员会由二○○四年起推动在各区成立青年论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已成立青年论坛的地区,以及其他地区计划何时成立青年论坛;

(二)每个地区青年论坛的成员人数及他们的背景,包括有多少人是在职人士、夜青、双待青年、少数族裔人士、伤残人士,以及有多少人是由学校、制服团体推荐或自荐参加;

(三)每个地区青年论坛於成立后至今曾参与或举办哪些活动;

(四)有否检讨地区青年论坛的运作情况;若有,检讨的结果,包括有哪些地方需予改善;若否,有否检讨时间表;及

(五)当局会否研究地区青年论坛的成员由区内十八至二十五岁的青年、学校或青年团体以选举方式选出的可行性?

答覆:

主席女士:

  自二○○一年开始,青年事务委员会每年举办青年高峰会议及一系列的会前地区论坛,让青年人就不同课题与政府官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交流意见。二○○四年青年高峰会议的主题为「新一代的声音与力量」,而讨论范畴包括教育、传媒及政制。在会前论坛或青年高峰会议的讨论中,本地青年人表达了对参与社会的兴趣及增加参与之渠道的诉求。他们认为成立「青年论坛」是一个直接有效的方法促进青年人参与社会,为青年人提供一个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青年事务委员会原则上认同青年论坛的价值,并在过去一段日子为此做了颇大量的研究、谘询和筹备工作。青年事务委员会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亦重新肯定了就青年论坛的发展路向,但同意在论坛的组成、运作和与青年事务委员会的关系上,要作更进一步的探讨,目的是得出一个更妥善的模式,才选择在某些地区试行。就问题的各部分,回应如下:

(一)地区青年论坛尚未成立。正如上文所述,青年事务委员会现正详细研究推行细则,以便得出一个更妥善的运作模式,才选择在某些地区试行。

(二)计划中的青年论坛成员将广纳不同层面、不同界别的青年代表,如学生、职青等。

(三)由於地区青年论坛尚未成立,因此未曾参与或举办活动。

(四)待地区试点推行后,青年事务委员会将进行检讨。

(五)计划中的青年论坛成员是介乎十五至二十四岁的青年人。青年事务委员会会研究论坛成员产生方式。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