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屋顶或平台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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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蔡素玉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

  环境保护署就本会在去年十二月十四日通过关於「节约能源」的议案所提交进展报告,指出建筑署由二○○一年起,已在可行的情况下,把美化屋顶或平台的园景设计纳入新的政府建筑物工程计划,计划中或正在进行的相关工程项目接近40项;此外,政府会继续在可行的情况下进行屋顶或平台绿化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40项工程项目的详情,以及当中哪些项目涉及绿化屋顶;

(二) 在上述涉及绿化屋顶的项目中,屋顶的绿化面积占整个屋顶面积的百分比,以及绿化屋顶的平均每平方造价;及

(三) 以何准则决定是否在建筑物进行屋顶绿化工程,这些准则是否包括节约能源?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目前在计划中或正施工而涉及绿化屋顶的政府建筑物工程项目包括学校、社区中心、医院、办公室大楼、火葬场及文娱康乐设施等。绿化工作范围会以切合屋顶的用途及设计而制定,通常涉及设置花槽、种植花草树木、园景建筑连铺砌路面、铺设木板地台和相关的防水、灌溉及排水系统工程。

(二) 屋顶绿化面积会受到个别建筑物的屋宇和通讯设备多寡影响而占整个屋顶的10%至80%不等。绿化屋顶的单位成本亦同样地会因应设计、物料规格、工地情况等因素而有所改变,一般而言为每平方75至190元不等(结构工程成本除外)。

(三) 绿化屋顶可有助提升城市景观、改善市容、减低市区热岛效应,改良空气质素;亦可提升天台防水及隔热设备的功能,延长相关设备的寿命,故对节约能源同样有帮助。因此,建筑署的目标是在可行情况下,尽量在所有计划中的新政府建筑物屋顶上进行绿化工程。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