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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缓减交通噪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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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皇发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对於产生过量交通噪音,但未能加设隔音屏障/隔音罩或以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的现有道路,当局有何其他措施缓减交通噪音对附近居民造成的滋扰;若这些措施包括交通管制计划,当局如何平衡居民和驾驶者的利益?


答覆:

主席女士:

  多年来,政府一直从立法管制车辆噪音,都市规划,道路设计以及教育等多方面着手,从源头处理道路交通噪音问题,对於产生过量交通噪音的现有道路,则在可行的情况下采取加设隔音屏障/隔音罩或重铺低噪音物料等工程措施缓减噪音。就未能采取这些工程措施的道路,政府亦会在个别特殊情况下考虑研究采用交通管理计划。

  实施交通管理计划的一个前提,是计划必须有效减低噪音问题,而同时又不会对其他市民如驾驶者等有太大影响。因此,在落实计划前,各有关部门会仔细研究有关路段一带的情况,并尽能力谘询区内居民、受影响市民及团体、有关区议会以及立法会议员等的意见。若交通管理计划最后得以落实,政府亦会检讨计划对缓减交通噪音的效用,以及其对行车路程及时间的影响,并在有需要时对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