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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由政府委托进行的顾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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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各政府部门委托进行的顾问研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中央政策组有何理据,把於2003-04年度斥资130万元委聘顾问就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趋势进行的研究报告,列为内部参考资料而不予公开;会否重新考虑公开该报告;若会公开,请告知报告的详情及结论;若否,原因为何;

(二) 政府部门过去3年委托进行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趋势顾问研究当中,没有或不会公布结果的各项顾问研究的名称、受聘机构名称及顾问费;及

(三) 有否发出指引,规定各政府部门公开不包含敏感资料的研究报告;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以上质询答覆如下:

(一) 中央政策组其中一项职能,是向政府高层提供周边地区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的研究分析。为使进行研究的顾问能坦诚提供分析和意见,并考虑到这类研究报告会包含比较敏感的政治和经济资料,中央政策组一向不公开有关报告,亦无意改变这个做法。

(二) 自二零零三至零四财政年度至今,由政府委托进行但其结果没有公布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趋势研究表列如下:

                      顾问费
研究名称        顾问机构     (百万元)
────        ────      ───

内地社会、经济及    一国两制研究中心  1.287
政治发展趋势
(2003年12月委托)

台湾社会、经济及政治  香港政策研究所   1.066
发展趋势
(2003年12月委托)

东南亚社会、经济及   香港大学亚洲研究  1.300
政治发展趋势      中心
(2004年2月委托)

日本及南韩社会、经济  一国两制研究中心  0.743
及政治发展趋势
(2004年2月委托)

内地社会、经济及    香港政策研究所   0.906
政治发展趋势
(2005年8月委托)

(三) 是否将研究报告公开,由负责有关研究的政策局或部门自行决定,他们在作决定时,会考虑有关因素,例如每项研究的目的、性质、有否包含敏感资料等。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