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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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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今日(六月十七日)的会议上接纳了业务守则委员会的建议,进一步放宽《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规定,容许电视广播机构在节目内播出其他节目宣传资料。为保障观众的利益,有关宣传资料只准以附加字幕形式显示,并须有所限制。然而,对播放节目内的宣传资料的限制,并不适用於外购作直接转播的频道和节目,因为有关播映内容超出广播机构的控制范围。

  放宽守则规定,旨在为广播业提供更有利营商的环境,让电视广播机构以更灵活的方式宣传节目。守则的新条文和相应修订内容将於二零零六年七月登於宪报后生效。

  广管局又审议了一个投诉个案,涉及一宗成立的投诉。这个个案是关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晚上十时至十一时三十分,在now宽频电视的美亚电视剧台播出的宣传资料。广管局认为,在该电视剧台播放剧集「H2」期间,出现的「美亚自选电视剧…」移动字幕属於非节目类材料,只应在节目开始或结束时,又或者节目中的正常间断时间之内播放,而不得在节目内播放。广管局向电讯盈科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相关业务守则中,有关在广告时间播放非节目类材料的规定。

  广管局又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广管局条例)第11条的规定,行使获授权力,在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至五月期间审理了123个个案(涉及183宗投诉),其中7个个案(涉及8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80个个案(涉及117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36个个案(涉及58宗投诉)则不属广管局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欲知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2006年6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