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政府接纳推动表演艺术发展的建议(附图)
*******************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日(六月十六日)收到表演艺术委员会提交的建议报告,建议就现行资助表演艺术团体的机制、为艺团提供场地支援,以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举办演艺节目方面作出改变。

  何志平说:「衷心感谢表演艺术委员会各委员在过去十八个月努力工作,举行公众谘询,完成建议报告。」

  「建议内容是根据在二○○五年十一月至二○○六年一月期间举行的公众谘询所搜集的意见而撰写。」

  他说:「整体而言,建议旨在加强社区参与提供演艺服务,推动伙伴合作。这应能让香港的文化艺术界更有朝气、更多元化。政府原则上同意委员会建议报告的提议。」

  他表示,民政事务局会详细研究委员会的建议,他并会於六月二十七日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简介政府就建议的回应。

  表演艺术委员会於二○○四年十一月成立,就提供表演艺术服务方面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跟进文化委员会提出有关表演艺术的政策建议。*注

  委员会建议报告的内容已上载於民政事务局网页 http://www.hab.gov.hk/。 报告中十项主要建议列於附件。

*注:博物馆委员会及图书馆委员会於同期成立,跟进文化委员会提出的其他政策建议。



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4分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