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公共图书馆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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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不会将全港各间公共图书馆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的开放时间延长,以便市民在公众假期及周末晚上使用图书馆服务;

(二)会不会将全港各间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日数划一为每周七天,以及将开放时间增至每日12小时;若会,开放时间的详情;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三)实施第(一)项及第(二)项的措施所涉及的开支款额及人手?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目前,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共有74间公共图书馆,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图书馆服务。市区和新界区的公共图书馆每周总开放时数大致相同。市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每周开放七天,总时数为61小时;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四上午十时至晚上七时,星期五则延长至晚上九时,以方便在图书馆正常开放时间内无法使用图书馆设施的读者。至於新界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则每周开放六天,总时数为62小时;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九时至晚上八时。香港中央图书馆每周开放七天,总时数为74小时。各类图书馆的开放时间载於附件。

  新界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每周休馆一天,以便进行馆藏整理、洁净和维修等必要工作。市区与新界区公共图书馆所采用的开放时间各有优点。市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不设休馆日,但每天开放时间较短;新界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则每周休馆一天(星期一或四),而每天开放时间则较长,更能切合在市区工作并在新界居住的读者的生活模式和作息时间。

  市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在星期六、星期日和公众假期的开放时间一律为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新界区的主要和分区图书馆在星期六的开放时间为上午九时至晚上七时,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则为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除了在元旦、农历年初一至三、耶稣受难节、圣诞节和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等七天公众假期全日休馆外,所有公共图书馆在其他公众假期均按上述时间开放,为市民提供服务。

  康文署在公共图书馆开放时间以外提供多项服务。目前,共有49间公共图书馆(包括香港中央图书馆、全部五间主要图书馆、大部分分区图书馆和部分小型图书馆)设有还书箱,供市民在图书馆休馆后归还从各馆借阅的书籍。此外,香港公共图书馆又为读者提供增值服务,包括24小时网上图书馆服务,让读者能够在网上续借和预约图书馆资料、阅览电子书籍、检索资料库和翻查图书馆目录,以及电话续借服务。

  由二○○○年四月起,各公共图书馆的自修室已采用独立开放时间运作,平日特别延长开放时间至晚上十时,供公开试考生和有需要的人士使用。在每年三至五月的考试期间,全港各公共图书馆的自修室每周一律开放七天(包括图书馆休馆日),每天由上午八时至晚上十时。

  香港公共图书馆定期进行公众意见调查,以收集市民对图书馆服务的意见。二○○四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逾七成受访的图书馆使用者对各区公共图书馆现行的开放时间感到满意。康文署会密切留意公共图书馆的使用情况及市民的意见,以确保能适时检讨各图书馆的开放时间。

  正如政府於今年四月发表的《区议会角色、职能及组成的检讨》谘询文件所述,为了让区议会积极参与管理部分地区设施,我们建议在每个区议会辖下设立一个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和监察地区设施的管理工作。根据这项建议,所有地区公共图书馆(即除香港中央图书馆和基本法图书馆外)均会由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参与管理。当局会征询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对管理地区图书馆事宜的意见,包括顾客服务改善措施、馆藏发展计划和推广活动。因此,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可因应区内居民所需,而提出改善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意见(包括开放时间)。

(三)公共图书馆如延长开放时间至一周七天及每天12小时,每年额外开支约需二亿元,其中主要包括额外的基本员工费用和电费。不过,上述的估计额外开支并未计及其他额外的支出,例如把洁净和维修保养工作延至图书馆闭馆后进行的开支、常额人员的轮班工作津贴、因借阅量上升而增加的书本转运费用、行政费用等。



2006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