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事务管理局就投诉「架势堂」节目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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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主席冯华健今日(六月六日)发表以下声明:

  「广管局接获多宗有关商业电台『架势堂』节目的投诉。广管局对投诉人及社会人士对此事的关注,表示理解。」

  「广管局的行政机关,即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已即时采取行动,调查商业电台有否违反『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内有关的条文。」

  「鉴於事件的严重性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管局已采取行动加快处理这些投诉。广管局的投诉委员会将於下星期召开特别会议进行讨论,并会向广管局大会提出建议。」

  「至於有部分投诉人认为商台播放该节目、设立有关的网页及进行网上选举,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的问题,这方面需由律政司司长作出研究,而并非由广管局跟进。在这次事件中,广管局作为业界规管机构的职责,是根据法例调查有关节目有否触犯『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故此,广管局已将所有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的问题转介律政司司长考虑。」



2006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