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将於六月十九日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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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提醒市民,该处将於六月十九日调整多项服务收费。

  部门发言人称调整服务收费的项目包括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护照、签证、入境证、身份证,以及处理有关国籍的申请。

  所有在六月十九日或以后递交的申请,必须依照调整后的收费缴付有关费用。邮戳日期显示为六月十八日或以前递交的邮递申请,则会按照现行的服务收费收取费用。

  有关服务的调整收费详列附件。



2006年6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