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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一九八四或一九八五年出生人士到期换领智能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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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凡於一九八三、一九八四或一九八五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均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七月八日期间换领智能身份证。

  身份证换领计划的第十九个换证阶段已於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展开。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致电热线1838 333,或登入「生活易」网站www.esd.gov.hk,或使用「生活站」终端机进行预约。

  如身份证上印有居留身份符号「A」或「***」,或身份证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发出并印有居留身份符号「R」,申请人只须带同现有身份证前往申请。不属上述类别的合资格申请人,除带同现有身份证外,还须带备旅行证件,以显示其现时在港的居留身份。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换领新身份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就读或当外籍家庭佣工的临时居民,均纳入计划内。雇主应让他们的家庭佣工前往办理换证手续。於一九八五年出生的人士,如在十八岁登记成人身份证时已获签发智能身份证,便无须再按计划换证。

  任何人士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而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并可被判罚款5,000元。然而,市民若於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应在返港后三十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发言人称:「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以来,入境处已透过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先后妥善安排一九四三至一九八二年出生的人士换领新身份证。」

  上述年龄组别的合资格人士大都已在他们各自的换证限期内办理换领手续。因特殊理由而仍未换领新身份证的人士,应立即前往任何一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如欲获得更多有关换证计划的资料,请浏览网页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事务处热线2824 6111查询。



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