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医院联网的配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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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英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新界东医院联网最近实施新政策,在处方「需要时服用」的药物时只发一半药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何时开始实施该政策,以及有否在实施前谘询相关团体;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现时是否只有新界东医院联网实施该政策,以及将来会否将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医院联网;若会,实行时间表为何;及

(三) 将「需要时服用」药物数量减半的理据,以及有否评估该政策对服用有关药物人士病情的影响?


答覆:

主席女士:

  医生处方为「需要时服用」的药物,一般是指病人不须定时服用的药物,主要用作缓解病人可能出现的症状,例如腹泻、疼痛、晕眩等,由病人按需要自行服用。

  根据现行政策,公立医院并无规定向病人发放一半数量的「需要时服用」药物。事实上,医生在处方「需要时服用」药物给病人时,会按照病人的临床状况,包括病人出现有关症状的频密程度,从而决定应向病人发放的药物数量。医生会就「需要时服用」的处方与病人沟通,确保病人适当地服用有关药物,以及所处方的药物数量能切合病人的状况。

  若出现有病人需要额外「需要时服用」药物的情况,有关病人可向为其诊治的医院或诊所求助,护理人员会请示其主诊医生作适当的安排,包括处方额外数量的药物,或在有需要时安排病人提早覆诊。

  现就提问逐一回答如下:

(一) 新界东医院联网是从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开始,实施按照病人临床状况决定向其发放「需要时服用」药物的数量。该项配药政策,是经由该联网的药剂服务委员会审议及通过。

(二) 其他的医院联网亦已实施了类似的配药政策。

(三) 按照病人临床状况决定向其发放「需要时服用」药物的数量,主要的目的是减少浪费药物以及避免病人因药物囤积而可能引致的意外。该项配药政策已实施了一段时间,并行之有效。医院管理局至今并未发现该政策对病人产生不良影响。



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