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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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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伟业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往返天水围的巴士路线的大部分班次并非以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行走一事,本人曾於2004年5月在本会提出质询。据悉,现时有关路线的大部分班次仍然不是以低地台巴士行走,以致轮椅使用者的候车时间往往超过30分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4年5月至今,各专营巴士公司的车队增加了多少部低地台巴士和有关增幅;

(二)现时每天以低地台巴士行走往返天水围的路线的班次数目,以及该数目占有关的班次总数的百分比;该等数字与2004年5月的相关数字比较如何;及

(三)会否考虑在日后与巴士公司签订的专营权协议中加入条款,规定有关公司必须在所有现役非低地台巴士加设方便轮椅使用者上落的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专营巴士公司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的整体数目,由2004年5月的2,342辆(或占所有专营巴士数目39%),上升至2006年4月的2,544辆(或占所有专营巴士数目43%),各专营巴士公司的低地台巴士的数目的转变见附件。

(二)在2004年5月每天以低地台巴士行走往返天水围的路线的班次共2,321班,占有关路线每天总行车班次的66%。现时每天以低地台巴士行走往返天水围的路线的班次则约为2,319班,占有关路线每天总行车班次的70%。就此,现时每天以低地台巴士行走往返天水围的路线的班次比率较2004年5月时上升了4%。

(三)除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外,所有专营巴士公司已在2001年同意及落实,添置新巴士或更换旧有巴士时一律会采购可供轮椅上落的型号。至於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因受服务网络的地形所限,大部分的路线并不适合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行走。不过,该公司亦有购置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并安排这些巴士於地形许可的路线上行走。

  可供轮椅上落的巴士,除了具有低地台的设计外,亦须在车辆其他设计上作出配合,例如车门阔度须可供轮椅通过、车辆须有空间安置符合安全斜度的上落斜板、车厢走廊须有足够阔度供轮椅通过并让乘客站立、车厢内须设有供轮椅安全停靠的位置和稳固装置,以及防滑地板等。由於现时要改变现役巴士的设计以供轮椅上落会有很大的困难,我们认为巴士公司继续在添置新巴士时投放资源采购可供轮椅上落的型号,是较为切实可行的做法。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向各间专营巴士公司批出的专营权为期10年,将於2013年至2017年届满。届时审批巴士新专营权的申请时,会再次检讨现时所述的困难能否可以进一步解决。



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