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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人串谋诈骗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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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名男子及九名女子因串谋诈骗罪名成立,今日(五月二十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半至四年半不等。

  案情透露,各被告於二○○三年三月至二○○四年三月期间先后在九龙区成立三间贸易公司,并在报章刊登招聘初级女员工的广告。

  各被告先向新聘请的雇员讹称公司曾推掉数宗货量少及利润低的生意,然后诱使新聘雇员与他们合伙承接该批生意。

  当受害人答应后,被告人便陪同受害人前往深圳与一些供应商签订购买合约,并支付订金。被告人其后再藉词有买家增加订货数量,诱使受害人向供应商支付更多订金,当他们没有足够金钱支付合约款额后,那些假供应商便没收其订金,而那些假买家亦取消有关交易。受害人其后更被指工作表现欠佳而被开除。一些受害人於二○○四年三月报警求助。

  案件共涉及二十一名受害人,被骗金额约九百一十四万元。

  经深入调查后,警方於二○○四年三月至十月期间拘捕八男九女,年龄介乎二十三至四十六岁,他们其后被落案控以串谋诈骗罪名。

  除一名三十八岁男被告较早前获判无罪外,其余十六名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并於今日被判入狱。

警方呼吁求职者如遇到可疑的招聘广告,尤其是一些强调无需技能或学历,但薪酬优厚的职位时,应加以提防。同时,如求职者被要求预先支付费用,或获邀参与一些能在短时间内赚取高回报的投资计划时,应审慎考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2006年5月2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