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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在北京谈话内容(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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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五月十七日)在北京访问期间,与新闻界代表的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这次我到访北京的主要目的,是拜会与工商及科技局有工作关系的各部委。一方面我希望能加深了解部委的工作,另一方面亦希望就双方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磋商。今日我首先拜会了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副部长廖晓淇。首先,我感谢商务部在过去多年来对工商及科技局工作的支持,并希望能继续保持这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我亦就下列议题与两位部长及商务部的同事进行讨论,讨论的范围包括多哈回合的谈判进展、CEPA的落实、国家与东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以及保护知识产权。

概括而言,就多哈回合的谈判,我表达了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积极参与谈判,亦期望国家在这方面能继续支持特区政府的工作,并在有需要时,於多边谈判的过程中能互相合作,我们的共同目标也是希望多哈回合谈判,可以如期於今年年底前圆满结束。

在CEPA方面,我们讨论了落实CEPA的最新情况,亦同意於将来适当时间,CEPA可以继续发展或有深化的空间。

就国家与东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我表达了香港对该协议会否影响香港转口往内地或东盟的关注,我们亦同意就这方面继续讨论,一方面仔细分析,另一方面亦希望确保在分析讨论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该自由贸易协议在未来几年落实期间,可能对香港的转口贸易有影响时,大家同意尽快寻求一些方式或安排去解决问题。国家的立场非常清晰,希望香港不会因国家与东盟签订贸易协议,而受到丝毫影响。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我们亦交换了意见。我了解到,国家非常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我们认为在这方面,香港与内地有关部门,包括商务部,可以在很多方面有合作空间,我们亦很乐意就香港的做法及经验,与内地有关部门分享。

今日下午我们拜会了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基本上就两个议题与他讨论。第一是有关数码地面电视广播,第二是有关香港电影与电视业在内地的发展。就第一个议题,我解释了根据时间表,我们两个电视台会在明年年底开始数码地面电视广播,以期在○七年全面开展,配合○八年的奥运。我们希望了解国家制定数码地面电视广播的情况,并同意在这方面保持联络,继续沟通。

就有关电影及电视业在内地的发展,我已表达了香港特区政府是非常支持这两个业界在内地继续发展,一方面我们非常多谢中央政府,包括广电局在过往CEPA框架之下,提供了一些优惠让这两个行业在内地有发展空间。我亦期望在将来适当的时间,电影业及电视业在内地的发展,可以有进一步的弹性或空间,基本上这总结了我今天的行程。

记者:数码广播方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数码广播固然有时间的限制,因为两家电视台很希望可於年底前订立制式,以便在来年年底开展数码广播,配合我刚才提及在○八年举行的奥运。这方面,国家也正积极地研究它的制式。现在至年底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同意在这方面加强沟通,让我们了解国家制定制式的进展,及是否可配合我们的时间表。

记者:有报道指公营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已达成结论,公营广播机构的职位应由非公务员出任。局方对此结论有何看法?香港电台未来的方向是否应走向公司化?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你说得太多太远了。未收到检讨委员会的报告前,我不会对任何揣测或报道作出评论。

记者:亚视的问题......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这事件很明显是有关方面犯错。既然有犯错,我们便会处理。我们会将这事交由广管局跟进处理。

记者:政府是否早已知悉这事?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我已说过,这是有关方面的疏忽或违规,政府得悉事件后便已立即处理。

记者:有关方面是否政府机构?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有关方面就是有关方面,当然不是政府。

记者:...有关CEPA...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我不希望就细节作出讨论,我认为在CEPA方面,一方面我们要巩固在CEPA下的弹性和优惠,确保在落实的过程中,本地及外地企业也可从中受惠。另一方面,我们固然不会排除在未来的日子,适当的时间,CEPA是否继续有发展和深化的空间,这是另外一个议题,这不是我今天预备透露的内容。



2006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