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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一九八四或一九八五年出生人士开始换领智能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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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於一九八三、一九八四或一九八五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均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七月八日期间前往智能身份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这是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的第十九个换证阶段。

  由即日起,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致电热线1838 333,或登入「生活易」网站www.esd.gov.hk,或使用「生活站」终端机进行预约。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申请人宜先预约换证时间,以确保可在所选择的时段内办理手续。」

  如身份证上印有居留身份符号「A」或「***」,或身份证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发出并印有居留身份符号「R」,申请人只须带同现有身份证前往申请。不属上述类别的合资格申请人,除带同现有身份证外,还须带备旅行证件,以显示其现时在港的居留身份。

  换领新身份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就读或当外籍家庭佣工的临时居民,均纳入计划内。雇主应让他们的家庭佣工前往办理换证手续。於一九八五年出生的人士,如在十八岁登记成人身份证时已获签发智能身份证,便无须再按计划换证。

  一九八零、一九八一或一九八二年出生人士的换证期将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结束。仍未换证的合资格人士应尽快办理手续,以免在限期前出现拥挤的情况。

  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而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并可被罚款5,000元。市民若於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应在返港后三十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如欲获得更多有关换证计划的资料,请浏览网页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事务处热线2824 6111查询。



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9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