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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酒牌持牌人留意非法赌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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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五月十三日)提醒领有酒牌处所的持牌人及娱乐场所的负责人需注意他们在《赌博条例》的有关条文下的责任,以及如发现在其处所内有非法赌博活动,应向警方举报。

  警方发言人说:「随着欧洲的主要足球锦标赛事及二○○六年世界杯临近,各警区现正派员向酒牌处所的持牌人及负责人发出警察通告,提醒这些人士留意在他们辖下的处所有否进行任何非法赌波活动。」

  发言人说,警察通告内新增两项涉及这些人士的责任的条文及持牌条件,分别为:

(i) 处所或场所的持牌人或负责人如容许他人或明知而准许或容受该处所或场所用作推广或便利收受赌注,便违反了自二○○二年五月生效的赌博条例第16A、B、D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ii) 持牌人或负责人如容许任何人使用或利用该处所进行博彩游戏,便违反其中一项的酒牌持牌条件。

  发言人补充说:「如这些人士或其辖下处所的员工发现在其处所内有任何非法赌博活动,请致电警方热线二八六○ 八三六六举报,或在紧急情况下,致电九九九报警。」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2006年5月1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