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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教育统筹局局长就《2005年圣士提反书院法团(圣士提反书院的校董会名称更改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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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就《2005年圣士提反书院法团(圣士提反书院的校董会名称更改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第二部份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新修订的第1A条,即紧接草案第1条之后加入生效日期新条文的第1A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由教育统筹局局长以宪报公告该修订条例自指定的日期起实施。

  新条文的作用,是保留弹性,让有关规例继续管限教委会会议并规管书院教委会等,直至新章程草拟完毕并获教委会采用为止。

  我希望各位委员支持及通过这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