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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牙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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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香文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牙周病患者向本人投诉,指政府牙科诊所因治理牙周病不属它们所提供的服务范围而拒绝治理该牙患。关於公共医疗系统提供的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以何准则决定是否在公共医疗系统就某些病症提供医疗服务;

(二)有否定期检讨上述准则;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在公共医疗系统没有就某些病症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下,当局会否透过提供资助或其他方式,协助相关病人向私营医疗系统寻求治疗;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一般而言,除牙科疾病外,对於其他所有在临床上有需要接受治疗的疾病,公立医院及诊所均会向求诊病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

  在牙科服务方面,政府的基本政策是透过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人士对口腔徖生及健康的认识,以教育市民养成良好的口腔徖生习惯,适当地使用口腔护理服务,从而改善口腔健康及预防牙患。在治疗方面,政府为有紧急及特殊需要的人士提供有限度的牙科服务。现时,徖生署在辖下十一家指定牙科诊所,为市民提供免费的紧急治疗服务(例如:处理牙痛及牙齿创伤);徖生署并於七家公立医院内设立牙科诊所,为住院病人及需要特殊口腔健康护理的人士,例如患有系统性疾病、肢体残障、弱智或面部畸型的病人,提供牙科护理服务。以上服务并不包括治理牙周病的服务。事实上,良好的口腔徖生习惯是有助预防牙周病的。

(二)政府每隔十年会进行一次全港口腔健康调查,以确定和监察香港市民的口腔健康状况及与口腔健康相关的行为,有关调查曾於二○○一年进行,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市民的口腔健康状况持续得到改善,亦不逊於世界很多发达国家,这个结果反映政府透过推动健康宣传教育,能够有效地促进市民的口腔健康。

(三)根据政府现行以预防为主的牙科服务政策,市民一般的牙科治疗服务是由私营市场提供。当局亦会按需要向病人提供意见和渠道,让病人可在私营医疗系统获得合适的服务。对於经济有困难人士,政府透过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向高龄(六十岁或以上)、伤残或健康欠佳人士发放牙科治疗(假牙、牙冠、牙桥、刮除牙石、镶补及根管治疗)费用津贴。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