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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警方增加资源打击不法收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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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四年十二月八日的立法会会议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当局将继续打击收债公司的不法追债行为。然而,本人获悉,近日收债公司的追债活动对市民造成的滋扰有恶化趋势。除了银行、财务公司及电讯公司外,最近亦有美容服务公司和补习导师雇用这些公司追收顾客欠款,令不少市民蒙受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二○○四年十二月至今,市民就收债公司的滋扰行为向警方举报的个案数字,以及有关数字与过去两年如何比较;

(二) 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在二○○二年的建议,订立骚扰债务人及他人的罪行和推行法定发牌制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加强执法,以遏止收债公司以滋扰手法追讨欠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二○○四年,与收债活动有关的刑事罪行和非刑事滋扰行为的举报数字分别共有1,988宗和20,429宗。在二○○五年,与收债活动有关的刑事罪行和非刑事滋扰行为的举报数字分别共有2,355宗和18,255宗。至於二○○六年第一季有关的数字,分别是482宗和3,877宗。
  
  在参考以上的数字时,必须留意到警方为精简和善用现有资源,在二○○四年年中起就「刑事案件举报」和「非刑事案件举报」个案采用了新的分类方法。一些以往被列为「非刑事案件举报」的边缘个案,现已列为「刑事案件举报」,这些案件均会交由刑事调查队调查,以确保这些案件可以从刑事调查角度更深入仔细调查。基於这个原因,「刑事案件举报」的数字出现上升的现象,但与二○○四年的市民举报与收债有关的案件整体数字(22,417)比较,二○○五年的整体数字(20,610)下降了1,807宗(或百分之八)。与二○○五年同期比较,二○○六年第一季的数字也录得1,048宗(或百分之十九点四)的下降。

(二)  当局已详细考虑法律改革委员会有关规管收债手法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并於二○○五年九月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发出对报告书的回应。在拟备对报告书所载建议的回应时,当局曾考虑多项因素和关注,以及报告书发表后的发展。现时已有多项法律条文打击收债公司的不良收债行为。这些条文涵盖的罪行包括勒索、刑事恐吓、刑事毁坏和普通袭击等刑事罪行。当局会继续执行现有法例以打击与收债有关的非法活动。至於与收债有关的缠扰行为的问题,当局则在考虑法律改革委员会的《缠扰行为研究报告书》时一并处理。
  
  当局会继续贯彻多部门合作的模式,为有关各方提供必需的基础设施、支援和服务,以处理与不良收债手法有关的问题。

(三) 警方极为重视涉及刑事成份的收债行为,并於二○○四年六月起简化了处理有关收债公司滋扰行为的举报程序,以提供更多资源处理不良收债手法。这包括「刑事案件举报」和「非刑事案件举报」分类的新方法,后者更再细分为非刑事的「高危」或「低危」个案。警方会就所有案件采取相应的跟进行动。如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人干犯刑事罪行,警方一定会采取检控行动。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