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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综合家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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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在去年表示,政府期望於重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工作完成一年后,检讨这些中心的运作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进行上述检讨的确实时间、以什么准则决定委托进行检讨的机构、检讨的详情,以及会不会与营办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团体商讨检讨时间表;

(二)上述检讨会不会包括评估在重整家庭服务资源时被取消的专门服务(例如单亲中心及新来港人士辅导中心)是否能够由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完全取代;及

(三)将如何检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前线员工所面对的各种压力,例如超时工作及人手流失等情况?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经过二○○○至○一年度家庭福利服务的检讨,以及在二○○二至○四年间评估综合家庭服务中心试验计划后,社署已重整以往的家庭服务,分阶段成立共六十一间由社会福利署(社署)和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整项服务重整於二○○五年三月完成,我们承诺在家庭服务重整后,检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

  社署已就检讨事宜开始谘询业界。所有营办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非政府机构一致向我们反映,现时并非进行全面检讨的合适时间,他们认为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在推行上仍未成熟,需要更多时间及空间去实践和巩固这项新服务模式。因此他们认为不应仓卒进行有关检讨。经小心考虑业界的意见后,社署会先搜集各项服务数据,探讨个中的成功因素、障碍等,为全面检讨作充分的准备。此外,社署会继续与业界紧密协作,不时就服务交流意见和分享经验。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七至○八年度完成检讨。

(二)根据早前就家庭福利服务进行的检讨,以及后来综合家庭服务中心试验计划所取得的正面结果,现时推行以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为平台,提供整合家庭服务的政策,更能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更全面和方便的服务。

  以往位於五个地区的五间有时限的单亲中心和位於四个地区的四间有时限的新来港定居人士服务中心,所服务的地区范围非常广泛;相比之下,分布於全港各区的六十一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其服务更容易获取,并提供单亲中心和新来港定居人士服务中心所没有的服务,包括深入辅导、体恤安置评估、安排接受临﨟心理服务等。除此之外,综合家庭服务中心能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治疗性质的服务,能更有效地照顾单亲家庭和新来港人士的不同需要,提供一站式的服务。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内亦有富服务单亲和新来港家庭经验和技巧的同工,为单亲和新来港家庭提供适切的服务。

  在二○○五年十二月底,六十一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正处理超过6000宗涉及单亲家庭或新来港家庭的个案,约占它们处理整体个案数目的15%。此外,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亦会举办专为单亲家庭或新来港家庭而设的小组,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支援。根据现行提供整合服务的政策,我们现时没有计划重开单亲中心和新来港定居人士服务中心。无论以什么方式提供服务,最重要的是能够切合服务对象的需要。

(三)我们了解社会问题越趋复杂,对社工的要求越来越高,业界所面对的压力因而增加。我们需要因应社会环境和服务需要的转变,提升服务和工作效益,除了人手多少的问题,我们亦会加强员工训练,应付工作需要。

  为了回应各方面的需要,社署已在二○○五至○六年度,增拨资源以增加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人手及其他经费,藉此协助中心加强与社区的协作、成立更多小组和加强预防和支援服务,以及应付中心扩展后的额外开支。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亦会和其他服务单位协作,例如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和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共同处理家庭问题。我们亦会建立和发动社区资本,支持需要援手的家庭。我们会在二○○六至○七年度起增拨3,000万元以加强人手,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及精神科医务社会服务部展开一项「家庭支援计划」,加强接触一些极需援助但又不愿接受服务的家庭,各单位会招揽及培训义工,包括那些曾经历过类似困难和危机而使用有关服务的人士,与这些家庭接触,组成社区照顾和援助网络。

  我们和业界现时最需要的,是落实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让它发展得更成熟和有效,并培养各中心管理阶层的领导能力,带领中心服务有需要的家庭及个人。在地区层面,机构间亦需要紧密合作,互补优势,减少服务重,有效运用资源,帮助有需要的家庭面对社会不断转变所带来的挑战。

  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