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检控公司董事个案大增 增阻吓力保障雇员强积金权益(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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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其中一项使命是保障雇员强积金权益。透过不断检讨执法措施及成效,积金局从多个层面对付少数不良雇主。针对有些公司董事以有限公司作挡箭牌,逃避强积金供款责任,积金局成功采取对策,大力打击拖欠雇员强积金供款的公司董事,令他们负上刑事责任,增加执法成效。

  积金局於2005至2006年度共成功检控20名公司董事,较2004至2005年度的8名,大幅增加两倍半。积金局指出,只要证据充足及有证人挺身作证,即使公司已遭清盘,积金局仍然会向有关公司董事提出检控。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积金局为向雇主追讨拖欠的强积金供款,会循民事途径经小额钱债审裁处、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代雇员提出申索,甚至作出检控。本港不少雇主以有限公司形式经营生意,自己则担任公司董事,其中少数不良雇主以为在违反强积金条例时可置身事外。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积金局若掌握充足证据,便会对违法公司董事提出刑事检控。

  根据强积金条例,违例雇主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00元及监禁半年,再犯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

  现时积金局调查投诉个案时,负责的督察会同时搜集公司董事拖欠供款的证据及鼓励证人出庭指证。积金局於2005至2006年度便成功检控20名公司董事,他们全遭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罚款3,000元至6,000元不等。

  发言人表示:「积金局最近便成功检控一间负责管理酒楼的公司董事,虽然该公司已遭申请清盘,但由於证据充足,有关公司董事最后亦要负上刑责。」

  积金局於未来会继续加强执法,对违法的公司董事绝不纵容。发言人呼吁雇员应定期查核自己的强积金供款记录,若发现雇主拖欠供款,应尽快向积金局举报,热线为29180102。热线同时设有语音互动系统,方便市民於非办公时间查询或投诉。

  此外,积金局亦印制《强积金雇员精明贴士》单张,提醒雇员多关心自己的积金权益,市民可前往中环国际金融中心一期五楼积金局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劳工处各区就业中心及劳资关系科各分区办事处,以及消费者委员会总办事处及分区中心索取该单张。此外,亦可於积金局网页www.mpfahk.org下载单张内容。



2006年5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