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第一期申请五月二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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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四月二十九日)提醒市民,欲於第一次申请期内申请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人士,必须於五月二日或之前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逾期递交恕不接纳。

  申请人可将填妥的申请表投入设於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申请人亦可把申请表邮寄致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黷大厦5楼506-508室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在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无需缴交按金。

  在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申请表格(TD569)及申请须知可从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下载或到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索取。每名申请人只能在每一期申请递交一份申请表。查询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06年4月2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