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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统筹局吁请教师明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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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统筹局(教统局)吁请所有在职检定教师、准用教师及官校教师,包括校长、常额教师和按月聘用的临时教师踊跃参与明日(四月二十五日)举行的「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

  教统局发言人表示,该议会的选举在各学校举行,校方须按照教统局的指引进行投票。

  他说:「选举是以『一教师一票』形式进行。教统局将派员抽样巡视学校,确保选举在公平的情况下进行。」

  教统局亦於香港教育学院大埔校园及其市区中心设立投票站,以便在教育学院修读日间课程的教师投票。发言人说:「为避免双重投票,他们不可以在其任教学校投票。」

  他呼吁所有合资格投票的教师行使他们的投票权,选出代表他们的议会成员,促进教育专业的利益。

  倘若有教师在超过一间学校任教,他们须选择在其中一间学校投票。

  该发言人说:「任何教师如在超过一间学校投票,他们的选票将告无效。」

  教统局提醒符合投票资格的教师在投票前,应细阅选票上的说明。

  该发言人又说:「投票人不可在选票上写上自己的姓名或留下任何可辨认的记号;否则,选票将会作废。」

  中学的投票人可选资助、官立和私立中学这三个类别或其中一个类别的候选人。每名中学的投票人最多可选出五名候选人,包括三人选自资助中学、一人选自官立中学及一人选自私立中学。小学的投票人最多可选出资助小学的三名候选人及官立小学的一名候选人。每名中、小学的候选人必须最少取得五百张选票,才可当选。

  幼稚园的投票人从所属学校类别中,最多可选出两名候选人。特殊学校的投票人最多可选出一名候选人。幼稚园的候选人最少要获得三百票,而特殊学校的候选人则最少要取得二百票,才可当选。

  该发言人提醒教师切勿在某一类别的候选人中,选投超过限定的数目。若发生这情况,选票将会无效。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是一个非法定团体,负责向政府建议有关促进教育专业操守的措施,拟定一套教育人员专业操守守则,并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的个案,向教统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教统局共接获三十份提名,其中十六人竞逐教育团体提名类别的议席,另外十四人则竞逐教师提名类别的议席。

  选举结果会在星期四(四月二十七日)公布。



2006年4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